台灣其實在母乳支持這個部分做的並不差,雖然早先為了達到「母嬰親善評鑑」,有些訓練與認知不足的醫院確實出現有護理人員為了達到上級要求100%母嬰同室而半強迫產婦和新生兒獨處,但這樣的情況隨著醫療體系對母嬰照護認知的提升後,已經減少許多。而包括公眾場所要設置哺乳室以及勞工該有的哺乳休息時間也都逐漸有明文規範和呼籲,然而其實最困難的是,一位母親是否願意餵母乳,聯結的議題層面實在太廣了,而實際職場的真正友善其實也遠比法規還要使人有感。
試想,一位哺乳員工在應得的哺乳休息時間內(法規達成!)從哺乳室(硬體設備達成!)拿著雖然昂貴但好用的哺乳器(家庭資源還不錯)出來,將擠出的母乳放到公司特別設置的冰箱內(硬體設備良好),卻在一轉身被一個同期的同事白了一眼,走回座位上時被對面的主管開了一句玩笑:「擠完奶啦?休息夠了那工作也要好好做喔,呵呵。」請問這位哺乳媽媽內心是否會浮現質疑自我、停止哺乳的念頭?換個場景,一位在產假後接續在家照顧嬰兒的新手媽媽,在客廳餵母乳時坐在另一旁的長輩嘖了一聲:「小孩看起來不夠大隻,你的母奶是不是不夠營養?」請問這位哺乳媽媽內心是否會閃過質疑自我、停止哺乳的念頭?
即使各種條件俱足,如果一個國家的全民沒有真正的母嬰親善觀念,如果一個國家的許多人仍然認為女性生產與產後期間的各種法規保護都是「賺到」「害其他人要分擔工作」,即使在醫院裡Ten Steps做的再完善,哺乳這件事也不可能走的多長久,別說是六個月或一年,多餵一天對於無論是回到職場的母親還是在家的全職媽媽都充滿各種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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